福建省同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推出的厦门信托•同亨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08年2月1日正式成立。厦门信托•同亨1号信托计划保管银行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经纪人为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上述信托计划封闭期为1年,封闭期届满后方可申请赎回。首次认购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并以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再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超过部分以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认购开放日为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委托人可于开放日办理认购手续,认购费率1%。